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,推動深圳生物產業高質量發展,深圳市于2017年推出第二批生物產業扶持計劃,重點支持生物基材料技術研發領域。符合條件的單位可根據以下申報條件進行申請。
一、申報單位基本條件
- 在深圳市依法注冊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、科研機構或社會團體,從事生物基材料研發、生產或服務。
- 申報單位需具備良好的科研基礎和產業化能力,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。
- 優先支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、核心技術突出、市場前景廣闊的單位。
二、項目申報要求
- 項目內容應符合生物基材料技術研發方向,包括但不限于:生物基高分子材料、生物降解材料、生物基化學品及其應用技術的開發與產業化。
- 項目應具有明確的技術創新性、可行性和經濟效益,預期成果能夠推動產業技術進步或實現規模化應用。
- 項目執行期一般不超過3年,申報單位需提交詳細的項目實施方案、技術路線及預算安排。
三、研發團隊與經費條件
- 項目團隊需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,核心成員應具有相關領域專業背景和研發經驗。
- 申報單位需提供配套資金,原則上自籌經費不低于項目總投資的30%。
- 鼓勵產學研合作,聯合申報單位需明確分工與知識產權歸屬。
四、申報材料與流程
- 申報單位需提交《深圳市生物產業扶持計劃項目申請書》、可行性研究報告、單位資質證明及相關附件。
- 所有材料需真實、完整,通過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指定平臺在線提交,并按要求報送紙質文件。
- 申報截止時間為2017年指定日期,逾期不予受理。項目評審將遵循公平、公正原則,擇優支持。
五、其他注意事項
- 已獲得市級其他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。
- 項目立項后,承擔單位需按計劃推進研發工作,并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與驗收。
- 具體政策細節以深圳市官方發布文件為準,建議申報單位提前咨詢相關部門。
本扶持計劃旨在加速生物基材料技術的突破與轉化,助力深圳打造國際領先的生物產業集群。符合條件的單位應積極把握機遇,推動技術創新與產業升級。